适应证:凡育龄妇女无禁忌证,要求放置IUD者。
禁忌证:1、妊娠或妊娠可疑。2、生殖道急性炎症。3、人工流产出血多,怀疑有妊娠组织物残留或有感染,中期妊娠引产、分娩或剖宫产胎盘娩出后子宫收缩不良,有出血或潜在感染可能。4、生殖器官肿瘤。5、生殖器官畸形,如子宫纵隔、双子宫等。6、宫颈内口过松、重度陈旧性宫颈裂伤或子宫脱垂。7、严重的全身性疾患。8、宫腔小于5.5cm或大于9cm(除外足月分娩后、大月份引产后或放置含铜无支架IUD)。9、近3月内有月经失调、阴道不规则流血。10、有铜过敏史。
放置时间:1、月经干净3-7日无性交。2、人工流产后立即放置。3、产后42日恶露已净,会阴伤口已愈合,子宫恢复正常。4、剖宫产后半年放置。5、含孕激素IUD在月经第3日放置。6、自然流产于转经后放置,药物流产2次正常月经后。7、哺乳期放置应先排除早孕。
术后注意事项及随访:1、术后休息3日,1周内忌重体力劳动,2周内忌性交及盆浴,保持外阴清洁。2、术后第一年1、3、6、12月进行随访,以后每年随访1次直至停用。了解IUD在宫腔内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以保证IUD避孕的有效性,特殊情况随时就诊。
取环适应证:
1、生理情况:计划再生育或不需避孕,如丧偶或离异等。放置期限已满需更换。绝经过渡期停经1年内。拟改用其他避孕措施或绝育。
2、病理情况:有并发症及副反应、经治疗无效。带器妊娠,包括宫内和宫外妊娠。
禁忌证:
1、并发生殖道炎症时先给予抗感染治疗。治愈后再取出IUD。
2、全身情况不良或在疾病的急性期,应待病情好转后再取出。
取器时间:
1、月经干净后3-7日为宜。
2、带器早期妊娠行人工流产同时取器。
3、带器异位妊娠术前行诊断性刮宫时,或在术后出院前取出IUD。
4、因子宫不规则出血,随时可取,取IUD同时需行诊断性刮宫,刮出组织送病理检查,排除内膜病变。
注意事项:
1、取器前应做B超检查或X线检查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,同时了解IUD的类型。
2、使出IUD后应落实其他避孕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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