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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
关于退还部分医疗费用的公告根据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》(晋市监价监听告〔01〕4号)决定,我院将对涉及以下医疗服务项目的部分费用予以退费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
1、PET-CT检查的部分费用。、胃镜全身麻醉实施静脉穿刺置管术收取的“一次性贴膜”费。3、超声肠镜、胃镜检查时收取的“一次性输液管”费。4、双气囊放大变焦电子小肠镜检查时收取的消化道内镜活检术费。5、消化内镜收取的“局部浸润麻醉”费。6、产科诊疗项目中的会阴裂伤缝合术费、胎心监护费、急诊手术、传染病患者手术中特殊消毒费。7、DR收取的胶片费。8、妇科诊疗项目中的子宫内膜电凝术、宫腔镜子宫内膜剥离术费。二、退费范围年1月1日至00年6月30日期间在我院诊疗涉及以上项目的患者。三、退费时间即日起至01年9月30日来我院规划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,逾期不候。四、提供资料退费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原件、复印件,如本人无法前来退费的,代办人需另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五、联系电话-。特此公告医院01年9月1日来源:山西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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